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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1、定义:指按照法规律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2、法源:
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②《建筑法》第四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