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令制度下朝廷的官位名,正三位大纳言 (令制官、太政官) (だいなごん Dai-Nag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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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太政官次等官,纳言」的意思,依据「令义解」是指「下之建言上纳予三公,三公之谕向下宣诏」。职务乃为三公提供协助及参议政事,也是作为天皇的近侍,把政务上奏予天皇,同时把天皇敕令向下宣诏的要职,又可以在左右大臣不在时代行职务;另外大纳言兼为上卿,负责大节礼仪等事务。理论上,公卿中的羽林家(如小路、四条、山科等氏)、名家(如劝修寺、乌丸、甘露寺等氏)、半家等可以出任。实际上,公卿家中身份最低的廿五家半家顶多只能担任参议或中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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