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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线电管理局

江苏省无线电管理局(副厅级)行使全省无线电管理行政职能。面对日益迅猛发展的无线电事业,该局承担着全省近4000万部各类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日常管理。为了合理、高效、安全利用无线电频率资源,维护好空中电波秩序,支持和促进我省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全省无线电管理机构通过近两年大力加强无线电频率和台站的规范化管理,加大无线电管理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加速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无线电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保障,被誉为光荣的“空中交通警察”。

  • 无线电管理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
    二、拟订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
    三、协调处理全省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四、审批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
    五、负责全省无线电监测;
    六、会同当地政府管理市、县(市)无线电管理办事机构;
    七、省政府和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委托履行的其他职责。
    无线电管理工作范围:
    一、对无线电频率进行划分、分配和指配;
    二、对无线电台(站)的布局进行规划;
    三、设立电台、电磁兼容分析及审批;
    四、对无线电信号实施检测和监督检查;
    五、对无线干扰进行协调和处理;
    六、制定无线电法规和技术标准;
    七、对无线电设备的测试和研制、生产、销售、进口的管理以及代表国家参加无线电管理方面的双边和多边国际活动。
    无线电管理的指导思想:
    无线电管理应当为中央首脑机关、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服务,中心是为经济建设服务。
    无线电管理的指导方针:
    加强管理,保护资源,保障安全,健康发展。
    无线电管理的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工管理,分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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