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英互译
  • 中法互译
  • 中日互译
  • 中韩互译
清除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纳入税务机关发票管理,是旅客购买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的付款及报销的凭证。

  • 注意事项
    旅客在购买电子客票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旅客购买电子客票,付款后应向出票单位索取《行程单》;
    电子客票

    电子客票

    《行程单》为一人一单,遗失不补;
    《行程单》不能任意涂改,旅客应核对《行程单》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等所列项目;
    《行程单》不作为登机凭证,但发生变更时旅客须出示《行程单》原件;退票时旅客必须凭《行程单》原件向原售票部门提出申请;
    旅客购买定期客票后未领取《行程单》,一旦又有需要,可以在客票全部航段使用后7天以内,向原出票单位申请领取。逾期则因民航系统限制,航空公司不负责提供。
    旅客购买不定期客票后未领取《行程单》,客票又未使用的,《行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程单》在一年有效期内都可以打印一次。
    未满两周岁的婴儿电子客票暂不办理;
  • 所需证件
    旅客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

以上来源于: 百度百科

有道词典-市场占有率第一的词典,立即下载

有道首页|反馈意见| 切换到PC版

©2015 公司 京ICP证080268号